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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2024年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3-09-23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教委、考试院和学校的要求,在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推免研究生及直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及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以下简称“我院”)2024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切实提高推荐和接收质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

二、接收专业及导师

详见重医研招网“各学院接收推免生和直博生导师一览表”(https://yjszs.cqmu.edu.cn/info/1119/2347.htm)

三、工作内容、流程及具体要求

(一)推免生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9月24日09:00-9月25日17:00

第一批申请攻读我院推免生的考生系统报名、上传报名材料

9月26日

通知第一批考生

9月28日上午

第一批考生面试

10月2日09:00-10月5日12:00

第二批申请攻读我院推免生的考生系统报名、上传报名材料

10月7日

通知第二批考生

10月9日上午

第二批考生面试

10月10日09:00-10月11日12:00

第三批申请攻读我院推免生的考生系统报名、上传报名材料

10月12日

通知第三批考生

10月14日上午

第三批考生面试

四、面试前准备工作

(一)考生准备工作

1.面试材料要求

(1)推免生: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 PDF 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专业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4 位(推免)”。

1)《重庆医科大学2024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2)身份证(双面);

3)学生证(有个人信息的所有页面);

4)《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盖章原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大学本科成绩单盖章原件(须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7)获得“推免”资格相关证明(可提供官网公示截图,后期完善)

8)英语成绩证明(四六级成绩单)

9)其他学术成果、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内外竞赛获奖证书等)。

2.提交方式

(1)登陆“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zsksxt.cqmu.edu.cn/)”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见《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操作说明》),否则我院无法获取考生信息。

(2)上传面试材料至我院邮箱819236767@qq.com。

注意:两种报名方式缺一不可。

3.材料审核

我院审核每位考生材料,审核结果通知每位考生。

五、面试

(一)采取线下面试,面试地点:彩八彩票。面试当天,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我院候考室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具体安排见我院后续通知)。

(二)面试内容:

1.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2.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3.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满分为30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考生测试临床技能, 主要考察考生临床操作能力等;其余考生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三)考生进入候考室时上交通讯设备及随身物品,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四)考生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到达指定会场参加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长不少于20分钟。

六、面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一)面试成绩

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给出分数,考生复试分数为各成员评分的平均数。

(二)拟录取名单

1.我院按二级学科(专业目录上分方向的,按方向),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英语四六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到完成招生计划指标为止。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医院官网上公布。

2.面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的;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5)考生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按百分制计算),即不合格的;

(6)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七、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面试材料,逾期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温馨提醒:请考生认真做好时间规划,注意各环节时间节点,随时关注学校研招网、我院官网、研招系统发布的通知)。

(二)考生当天需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学生证进行身份查验。

(三)面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服从面试专家及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有非法操作等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诚信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监督和复议

(一)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面试结果负责。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由我院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录取。

(二)如对我院研究生招生面试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3-68486606;

重医附属大学城医院纪委办公室电话:023-65712388;

重医附属大学城医院科教科办公室电话:023-65715630。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对我院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重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

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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